
中南钢构举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宣贯培训
图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宣贯培训会议现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第708号令)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2019年6月24日修订发布,从2019年9月1日开始执行)等规定的有关精神,普及生产安全和事故应急相关知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11月15日下午,中南钢构在16楼会议室举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0宣贯培训,中南钢构执行副总经理王海山、副总经理王再胜、李志安等行政领导以及总经办、综合办、工程部、制造分公司、绿建科技公司、质安部、综合计划处、总师办、高新技术管理部、集中采购部、成本核算部、重大事业部、设计研究院、经营部、商务部、财务部、销售部等部门共38位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宣贯培训由质安部经理李永兴主持,培训邀请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杭州旭辉安全技术服务公司吴文俊老师向大家授课。吴文俊老师在培训中通过实际案例和亲身经历,对各类事故风险作了详细描述,介绍了生产经营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三级应急体系,并逐章逐句对应急预案体系做了分析讲解,使参培人员对应急预案体系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内容有了直观的了解,进一步认识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明确了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质安部经理李永兴在培训结束时,对中南钢构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并要求大家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公司各业务板块特点,进一步细化、优化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施工现场的预案体系,使应急预案的响应和处置真正达到迅速高效的目的。同时,公司还将把本次培训课件下发到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以进一步宣贯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各项内容。
这次新修订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两点需特别强调,一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预案要向当地应急管理局进行备案,备案包括应急预案文本、专家评审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资源调查清单等,二是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每半年至少需进行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结果报送当地应急管理局。根据这个要求,中南钢构从今年9月下旬即开始修订应急预案,并于10月11日向滨江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备案,此备案有效期三年。三年后将根据组织机构等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
此次宣贯培训活动的举行,对于我们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机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图为质安部经理李永兴(右)主持本次宣贯培训会议
图为吴文俊老师(右一)正在给大家做应急预案宣贯培训
图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宣贯培训会议现场
图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宣贯培训会议现场